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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车十不吊,安全作业的黄金法则

类别:行业新闻 作者:石泉吊车出租发布时间:2026-02-20 浏览人次:51

吊车作业必须严格遵守“十不吊”安全准则: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;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载不吊;吊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不吊;吊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;安全装置失灵不吊;光线昏暗、视线不清不吊;埋在地下或凝固物件不吊;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;斜拉歪吊不吊;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不吊,这十条是吊装作业的“铁律”,旨在从根本上杜绝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倾覆、坠落等重大事故,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,每一位操作与指挥人员都必须将其牢记于心,严格执行,让安全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。

在吊装行业,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,作为安康鸿泰吊装公司的从业者,我深知每一次吊装作业都关系到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,我们就来详细解读吊装作业中必须牢记的“十不吊”原则,这些原则不仅是行业规范,更是无数经验教训总结出的安全底线。

什么是“十不吊”?

“十不吊”是指在吊装作业中,遇到以下十种情况时,必须立即停止作业,绝不允许强行起吊:

  1.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
  2. 超负荷不吊
  3. 工件捆绑不牢不吊
  4. 吊物上面站人不吊
  5.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
  6.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
  7.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
  8. 斜拉工件不吊
  9. 棱刃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
  10. 六级以上大风不吊

逐条详解“十不吊”

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,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,如果指挥信号不清晰、不统一,或者指挥人员违章指挥,操作员有权拒绝执行,在安康吊车出租服务中,我们坚持“一吊一指挥”原则,确保指令传递零误差。

超负荷不吊 每台吊车都有明确的额定起重量,严禁超载作业,超负荷不仅会损坏设备,还可能导致倾翻事故,作业前必须准确计算吊物重量,包括吊具重量,并留出安全余量。

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必须捆绑牢固、平衡,重心明确,如果吊索具摆放不当、捆绑不牢,吊物可能在起吊过程中滑落或倾斜,造成严重后果,我们公司每次作业前都会由专人检查捆绑情况。

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这是铁的纪律!无论什么情况,绝不允许人员站在吊物上随同起吊,如果需要高空作业,必须使用专门的工作平台或高空作业车。

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吊车的力矩限制器、高度限位器、行程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,如果发现任何安全装置失灵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维修合格后方可作业。

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夜间或光线不足时作业,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,确保操作员能清晰看到吊物、指挥信号和周围环境,否则极易发生碰撞或误操作。

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部分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的物体,其实际重量和起吊阻力难以准确判断,强行起吊可能导致超载或突然松动引发危险。

斜拉工件不吊 吊装作业必须垂直起吊,斜拉会产生水平分力,不仅增加吊车负荷,还可能导致吊物摆动、碰撞,甚至引发设备倾翻。

棱刃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对于有尖锐棱角的吊物,必须在吊索接触处加垫护角或采用专门吊具,防止割伤吊索,这是很多新手容易忽视的细节。

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风速超过六级(约10.8-13.8米/秒)时,吊物会明显摆动,难以控制,极易发生碰撞事故,此时必须停止露天吊装作业。

安康吊车出租的安全实践

在安康地区从事吊车出租服务多年,我们发现许多事故都源于对“十不吊”原则的忽视,去年某工地为了赶工期,在风力较大时强行起吊,结果吊物摆动撞到建筑物,造成设备损坏和工期延误,如果严格遵守“六级以上大风不吊”的规定,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。

安康吊车出租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,竞争也日趋激烈,但我们始终坚持“安全第一,效益第二”的原则,在提供安康吊车出租服务时,我们的操作员都经过严格培训,能够熟练运用“十不吊”原则判断作业条件,我们的安康吊装设备定期接受检查和维护,确保安全装置百分之百可靠。

安全文化需要全员共建

“十不吊”不仅是操作员需要掌握的,也需要现场所有人员共同遵守,指挥人员、司索工、现场监督员乃至客户代表,都应了解这些基本原则,形成相互监督的安全氛围。

作为从业者,我想特别强调:安全没有捷径,每一次违章作业可能侥幸无事,但事故往往就在那“万一”中发生,遵守“十不吊”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同事、对客户、对社会负责。

吊装作业看似简单,实则技术含量高、风险大。“十不吊”原则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了最关键的安全要点,是每一位吊装从业者的护身符,在安康鸿泰吊装公司,我们将这些原则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,通过持续培训、严格监督和不断总结,努力实现“零事故”目标。

无论您是行业同仁还是需要吊装服务的客户,都请牢记这些原则,安全作业,从遵守“十不吊”开始,让我们共同营造更安全、更高效的吊装作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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